满意的学业进步(SAP)政策

 

2011年秋季生效

联邦法规要求接受联邦财政援助的学生按照学院和联邦政府制定的标准取得令人满意的学业进步. 这些限制包括所有入学条款,无论是否授予或接受资助.  令人满意的学术进步(SAP)标准也适用于国家援助.  在整个学术课程中,通过学生的累积平均成绩(定性)和获得的学分占所尝试学分的百分比(定量或完成速度)来衡量进度。.  除了, 学生必须在修满课程所需学分的150%之前完成课程. 学院财政援助办公室将在奖学金发放前和每学期成绩公布后评估学生的学业进展情况, 从他们入学的第一学期开始. 一些职业研究证书课程(请参阅WCC经济援助网页,了解WCC的经济援助合格项目列表)没有资格获得学生经济援助, 但这些学分将计入所有SAP要求(GPA), 完成率, 最大的时间, 和发展最大值),如果学生后来注册了一个合格的项目.

I. 学生资助状况

  1. 良好的财务援助(GS) -学生谁是满足令人满意的学术进步政策的各个方面或成功地按照指定的学术进步计划.
  2. 经济援助警告状态(WS) -第一次未能达到令人满意的学业进展的学生(不包括已经尝试学习课程所需学分150%的学生)将自动被置于一(1)个学期的警告状态,并且预计在该学期结束时满足SAP要求.  在警告状态学期结束时,未能达到令人满意的学业进步要求的学生将被暂停资助.  然而, 成功的SAP申诉, 这些学生将获得经济援助缓刑,并保留经济援助资格. 
  3. 经济援助缓刑状态(PS) -成功上诉经济援助暂停的学生将被置于缓刑状态(PS). 试用状态(PS)的学生有资格获得一(1)学期的经济援助, 之后,他们必须在良好的信誉(GS)或满足由学院财政援助办公室预先批准的学术进步计划的要求. (见“四世. “呼吁”提供更多资料.)
  4. 财政援助暂停状态(SS) -学生谁不符合学分进度时间表和/或累计平均绩点标准, 或未能达到预先批准的学业进步计划要求的学生, 将被置于休学状态(SS). 处于休学状态(SS)的学生没有资格获得经济援助.
  5. 停学(AS) -避免警告状态和留在学校的学业要求不同于学业进步满意的经济援助要求.  Academic status will be noted on registration records; financial aid status will be noted on financial aid pages in SIS.  任何因学术或行为原因被学院停学的学生自动没有资格获得经济援助.

II. 评估进展

A. 数量标准或完成速度

完成率(67%规则): 学生必须至少在67%的累计学分中取得满意的成绩. 此计算是通过将成功完成学分的累计总数除以尝试学分的累计总数来执行的. 所有在学院修的学分(审计除外), 必须在班级普查日期前填写的资料)包括在内吗. 所有在转学中被接受的学分都算作尝试过的和成功完成的学分. 这项评估将在奖学金颁发之前进行,并在学生入学的每个学期结束时公布成绩之后进行. 在学院取得满意成绩的学分是指成绩达到a的学分, B, C, D, S, 或者P是挣来的. 

最长工作时间(150%规则):  才能继续接受经济援助, 学生必须在修满该课程所需学分的150%之前完成该课程的学习.  发展和ESL课程不包括在这个计算中. Attempted credits from all enrollment periods at the College plus all accepted transfer credits are counted; whether or not the student received financial aid for those terms is of no consequence. 

注意:联邦学生贷款借款人必须在贷款认证时和在支付任何贷款收益之前满足令人满意的学业进步要求.

转学:  在转学中正式接受的学分将被计算在确定经济援助资格允许的最大学期学时数中. 

二学位学生:   如果学生改变课程或尝试第二个学位或证书,则必须计算从第一个学位或证书中获得的学分.   视情况而定,可以提出上诉.

ESL与发展研究: 学生可以获得最多30个学时的发展研究课程的经济援助,只要这些课程是学生在符合条件的学习计划中, 和SAP需求继续得到满足.  ESL学分的数量是无限的,只要他们是一个合格的项目的一部分,并继续满足SAP的要求. 

完成标准的数量或速度的额外考虑

  • 在学生的永久成绩单上记录的退学(W级)将被包括在尝试学分中,并将对学生满足经济援助完成率要求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 未完成成绩:未完成成绩的课程计入累计学分. 在取得成功成绩之前,这些学分不能作为进度标准中的学分使用.
  • 重复的课程使学生获得更高的累积平均绩点. 学生可以在经济资助下重复课程,直到成功完成课程,但重复课程会对学生达到完成率要求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经济资助可以考虑成功完成的课程,重复取得更高的成绩,但只有一个额外的尝试.  只有最近一次的尝试才会计入累积平均绩点. 

B. 定性标准

累积绩点要求(GPA规则): 这样才有资格申请经济援助, 学生必须满足基于递进量表的最低累积平均成绩要求. 只包括成绩为A、B、C、D和F的非补习课程.  退出等级包括在总学分尝试数. 不包括转帐学分.  为了毕业,最低的累积平均绩点为2.0是必需的.

尝试的总学分数

平均绩点要求

1-15

1.5

16-30

1.75

31+

2.0

 

3. 重新获得经济援助的资格

不符合学分进度要求(定量或完成速度)和/或累计平均成绩要求(定性)的学生将立即没有资格获得经济援助.  取消经济援助并不妨碍学生在没有经济援助的情况下入学,如果他们有资格继续他们的入学.

除非有情有可原的情况,并准予上诉(见“四. 《中国博彩平台》(索取更多资料), 被暂停经济援助的学生应该自费继续上课,直到再次达到令人满意的学业进步要求.

未能达到这些令人满意的学业进步标准的学生,以及选择在没有学生经济援助的情况下入学的学生,可以在没有收到经济援助的情况下入学的任何学期后要求审查他们的学业成绩,以确定他们是否再次达到令人满意的学业进步标准.  如果符合标准, 资格在学年的后续学期入学时恢复. 学生应该咨询他们的校园经济援助顾问,以帮助上诉此政策的任何元素或确定如何重新获得经济援助的资格.

IV. 上诉

在某些情况下, 不符合SAP标准并失去经济援助资格的学生可以对经济援助暂停提出上诉.  学生必须清楚地说明停学的原因,也必须清楚地说明有什么变化使学生现在能够成功.  在下列情况下,鼓励上诉:

  • 存在情有可原的情况(一).e., student’s serious illness or accident; death, accident or serious illness in the immediate family; other mitigating circumstances), or
  • 不符合150%标准的学生, 可以在以下情况下提出上诉:失业工人或家庭主妇,他们以前的课程使他们无法找到有收入的工作,或者学生已经成功地完成了至少一半的课程,并且达到了GPA和SAP的完成要求.

对停学提出上诉的学生必须:

  • 完整填写学院的SAP申诉表,
  • 附上支持上诉的文件, 包括一份顾问声明,显示150%上诉的毕业剩余学分, 和
  • 将所有项目提交给学院财政援助办公室.

只有完整的申诉提交,与文件,将由财政援助办公室进行评估.  这是最后的决定.  根据具体情况,学生可能需要完成额外的要求(例如.e., 咨询职业顾问或其他类型的顾问, 与顾问会面,制定完成学业的进度计划, 限制人数, 等.),上诉才获批准.  目标是帮助学生回到毕业的轨道上.  我们将仔细考虑学生是否有能力提高,以再次达到SAP标准并完成学生的学习计划. 上诉将被批准或拒绝.  上诉被批准的学生将在下一学期处于见习状态.  试用期间, 学生必须满足由财政援助办公室传达给他或她的上诉条件, 否则该学生将继续休学.  如果学术进步计划已被财政援助预先批准, 继续满足该计划的要求将使学生恢复良好的信誉.